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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在美國的外國人,若是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居留在美,則根據美國移民法第 248 條規定,可以在美遞出轉換身份的申請,由您原先的非移民簽証轉換成另一類別的非移民簽証,也就是所謂的在美轉換身份。


但想要在美轉換身份,一定要注意的是絕不能從事有違反你原本簽証所允許的範圍,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你違法工作,就不符合在美轉換身份的資格。並且,美國移民局也會審核申請轉換身份者是否具備非移民意圖,尤其是針對持學生身份或觀光簽証者!


而若你遞出的申請被批凖,將會收到由移民局寄出的新的小白卡,但若你日後出境美國,還是要記得在你下次入境美國前,到美國駐外領事館取得新的簽証才入美!


本事務所有辦理相關委託事宜,歡迎與本所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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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律師@美國移民律師事務所 綠卡美簽 事務所創辦人葉律師為國立台灣大學畢業是美國會計碩士法學博士,是美國律師及會計師,並具有美國聯邦法院律師執照,且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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