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 B-1 商務簽証來美,只能允許部份的商業活動,此簽証是屬於暫時性的,屆時會回自己原來的居住地!


此簽証雖可以從事商業活動,但卻不能有在美國被雇用或工作的行為,至於如何區分什麼是允許的商業活動,而什麼又是不合法的工作行為,有時的確是很難分辨.


至於B-1 Visa允許的商業活動大致如下:



從事商業交易(但不能有工作行為)



協商合約



與企業組織諮詢



訴訟



參與科學、教育、專業或商業的會議



從事獨立研究

 

因此,本所建議若有意申請商務簽証的人,最好是先諮詢請教我們的移民律師,以便事先有所規劃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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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igration Attorney芝加哥移民律師及會計師

移民律師: My Law, LLC 移民律師事務所專門辦理美國綠卡移民及美國各類簽証的相關法律事務。因美國移民法是屬於聯邦法,所以,我們可以服務的客戶遍及美國各50個州以及美國海外的各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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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律師@美國移民律師事務所 綠卡美簽 事務所創辦人葉律師為國立台灣大學畢業是美國會計碩士法學博士,是美國律師及會計師,並具有美國聯邦法院律師執照,且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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